首页 联系我们 志愿者平台
加入志愿者
志愿者服务协议

甲方:   云南省扶贫基金会

乙方:             

鉴于甲方                项目的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志愿者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条件

乙方承诺具备以下志愿者服务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相关规章制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在具有民事监督力人员带领下服务不受年龄限制。

二、具备相关的服务技能(区别不同的志愿者类型而定),并自愿参加志愿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志愿者,无偿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现结合甲方实际工作需求及乙方的项目服务意向,确认以下内容:

(一)服从甲方的安排,自觉到指定的服务地点提供志愿者服务;

(二)秉承自愿、负责的精神,确保及时、高效、优质的完成志愿服务;

二、具体的服务内容,依据所报志愿者类型的不同,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具体约定。

三、服务津贴及补助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尽可能安排交通和用餐,不另行给予服务津贴及补助。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不定期,以甲方确定的具体工作需要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一)有权按照自身需求和选用标准对乙方资质、服务能力及是否适合在甲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遴选和考查;

(二)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证件及学历、专长等资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书;

(三)有权按照志愿服务的内容和乙方的相关能力,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四)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务测试未能达标者予以劝退终止志愿服务;或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声誉、利益,已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时对其予以除名;

二、义务:

(一)有义务应乙方要求对其作为志愿者进行登记,并向乙方告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二)有义务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范围内为乙方从事志愿服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三)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客观困难;

(四)在特定情况下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贴补助;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一)有权得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二)有权要求作为志愿者在甲方登记;

(三)有权要求参加甲方基于志愿服务所进行必要的培训;

(四)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有权获得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必要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贴补助。

二、义务

(一)有责任配合甲方就志愿服务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

(二)有责任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甲方提供专业、合格的志愿服务,而无报酬要求和任何营利性目的,不以志愿者的身份或者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有责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基于志愿服务和活动而进行的统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四)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相关培训及活动,并达到甲方服务要求;

(五)有责任诚信对待其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内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六)有责任在志愿活动中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甲方、志愿者身份及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的声誉,不做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

第六条 协议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一、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提供志愿服务;

二、乙方服务的项目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三、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四、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五、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六、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15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

八、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申请加入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性别:
  • *职业:
  • *年龄:
  • *服务意向:
  • *验证码: